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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工程款结算十大争议点:裁判口径更新

发布时间:2025-08-09 20:26:45

工程款结算是建设工程领域的核心环节,涉及合同履约、价款认定等多重法律问题。近年来,更高 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不断明确裁判规则,为工程纠纷提供司法指引。本文结合更高 法近三年典型案例,梳理“工程量认定”“材料调差”“利息起算”等十大高频争议点的裁判口径,以供实务参考。

一、工程量认定争议:设计变更与签证效力的严格审查

1.争议焦点: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时,如何认定计价依据。

2.裁判规则

○更高 法强调,若合同未明确约定设计变更计价方式,可参照施工合同签订地的定额计价标准(案例文号:(2019)更高 法民申1015号)。

○工程量签证需符合合同约定程序,未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价差签证不予认可(案例文号:(2020)更高 法民再336号)。

3.典型案件:某改建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争议,法院依据广西定额子目计价确定价款,未采纳承包方主张。

二、材料调差争议:合同约定与市场波动的平衡

1.核心矛盾:材料价格波动时,调差依据及责任分担。

2.裁判口径

○大宗材料调差须遵循“报价清单-市场调查-确认”程序,否则差价不予计入(案例文号:(2020)更高 法民再336号)。

○合同未约定调差范围时,可参照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、材料价格调整规定(案例文号:(2019)更高 法民申5682)。

3.风险提示:承包人须留存调价申请、市场询价记录等证据,否则难获支持。

三、工期顺延与费用承担:责任划分与证据固化

1.争议场景:因发包方或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,材料、人工费上涨如何分担。

2.裁判逻辑

○若因发包方原因(如设计变更)导致工期顺延,应调整顺延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(案例文号:(2020)更高 法民终941号)。

○承包人需证明工期延误与费用增加之间的因果关系,否则自行承担风险。

3.实践建议:及时办理工期顺延签证,明确延误原因及费用明细。

四、甲供材料扣减争议:定额标准与实耗量的博弈

1.焦点问题:甲供材料费用按定额标准还是实际使用量扣减。

2.更高 法态度

○按合同约定执行,若约定不明,优先按定额标准扣减,施工节省部分归发包人(案例文号:(2018)更高 法民终920号)。

○强调甲供材数量与工程实际用量的一致性,避免重复计算。

五、人工费调整争议:合同条款与政策文件的适用

1.典型矛盾:人工费调整依据合同约定还是最新政策文件。

2.裁判原则

○合同明确约定按“最新文件”调整的,按文件执行(案例文号:(2021)更高 法民申5177号)。

○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可参照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调整,但不得纳入风险范围(案例文号:(2019)更高 法民申5682)。

六、利息起算与计算标准争议:节点认定与违约责任

1.争议核心: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及计算标准。

2.裁判趋势

○利息起算时间以工程结算完成或应付工程款时间为准,承包人未及时提交结算报告可能导致利息起算延迟。

○利率标准优先按合同约定,未约定的可参照同期LPR。

3.风险防范:明确结算节点及违约责任条款,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利息损失。

七、劳保统筹费用争议:工程造价的纳入与排除

1.焦点问题:劳保统筹费用是否计入工程造价。

2.裁判观点

○取决于合同约定,若明确约定不计入,则从工程款中扣除(案例文号:(2019)更高 法民再418号)。

○合同未约定的,按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计入,属工程造价组成部分。

八、已送审价与竣工决算争议:结算依据与程序僵局

1.典型场景:发包人以“已送审价”为由拖延结算,或承包人拒绝接受审计结果。

2.裁判规则

○合同约定以“送审价”为结算依据的,按约定执行,但需审查送审程序合法性。

○竣工决算争议中,法院倾向于结合合同约定与审计结果综合认定。

九、违约责任与逾期付款争议:违约金计算与举证责任

1.争议焦点: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认定及承包人索赔的举证责任。

2.裁判要点

○违约金计算标准优先按合同约定,过高的违约金可申请法院调整。

○承包人需举证证明实际损失,如资金占用利息、工期延误损失等。

十、无效合同与结算争议:工程款的参照结算与损失分担

1.特殊情形:施工合同无效,但工程已竣工验收。

2.裁判思路

○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,扣除无效条款对应的费用(如劳保基金未缴纳部分,案例文号:(2024)更高 法民终某号)。

○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的,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。

结语与启示 更高 法近年裁判口径强化合同严守原则,强调证据留存与程序合规性。工程结算争议中,承包人需注重签证程序、价格调整依据、工期顺延证明等动态管理,发包人则需完善合同条款、规范结算流程。未来,建筑行业参与者需更精细化合同管理,以应对司法实践中对合规性、证据链的更高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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